6月27日,学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宋丽娜为机关第五党支部、机关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了题为《加强纪律建设 勇于自我革命》的专题党课。
宋丽娜副院长从坚持目标导向,搞清楚“为何学”;坚持问题导向,搞清楚“学什么”;坚持效果导向,搞清楚“怎么学”等三个方面展开阐述,结合典型案例剖析,帮助与会党员更好的理解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她提出四点要求:“学纪”是基础,不仅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还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知纪”是前提,要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党纪的实质,明确党纪的目标和要求,争做知纪的表率;“明纪”是关键,要知底线、明边界,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外化为自己的行为自觉;“守纪”是根本,要坚持遵纪守纪的高度自觉,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
机关第五党支部、机关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党课学习。(学工处:戴莉,审核: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