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我校召开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会。副院长徐振邦出席会议。
徐振邦副院长对本次清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精心组织,周密谋划,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压实责任,专人负责,确保清查的全面性,推动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联系国资处共同解决,确保清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
国资处副处长喻永康介绍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原则以及组织,布置了2023年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国资处黄继超老师就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各教学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资产工作领导和资产管理员及国资处有关人员参会。(国资处:喻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