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学院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以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为主,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辅的办学形式,推动中高职衔接,探索高职本科分段培养,对接行业,立足地方,服务江苏,辐射全国,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2018度部门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任务
1.实施“双区协同”育人工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加强信息特色专业集群建设,大力提升专业建设创新发展水平。3.加快师资队伍培养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4.产教深度融合,助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5.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大力提升校园信息化水平。6.实施国际化发展行动,提升学校国际竞争力。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全方位育人的辐射源作用。8.做好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水平。9.切实改善民生,提升“苏信人”幸福指数。10.强化标杆引领和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内部管理科学化水平。11.加强环境建设,打造美丽平安校园。12.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
(二)目标
深耕区域产业集群,深化产教融合,将物联网技术与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合,初步形成信息特色鲜明的专业集群;创新驱动、攻艰克难、整合资源、重点培育,在人才培养、专业(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年度目标,力争涌现一批“高水平”建设成果;以提高执行力水平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效能,初步完成学校内控机制、质量保证、绩效考核体系建设。
三、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一)行政机构:院长办公室、财务处、教学处/质量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处/创新创业学院、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后勤/后勤服务中心、外事、校企合作办公室。(二)院部: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体育部、机电研究所。(三)群团组织:团委、学生会、校友会。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8-2020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苏财预[2017]82号)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两聚一高”奋斗目标和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学院收支业务的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扎口统筹、整合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学院严格执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单位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对各项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一)收入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1.人员支出按国家及省有关人员、工资等政策规定和在职在编、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和交通运行维护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省财政厅公布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确定;交通运行维护费由省财政厅根据车辆编制、车辆实有数、交通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以及厉行节约有关政策要求等综合核定。(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省级部门职能、事业发目标等,确定当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原则和重点,并根据年度财力和项目排序,统筹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按照货物、工程、服务分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五)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按照《新增资产配置目录》和标准进行细化。(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编制: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的预算规模。(七)控制数分配: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各类资金控制数安排2018年度收支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公开预算表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度学院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学院2018年度收支总预算为25990.35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204.99万元。
(2)专户管理教育收费8934.66万元。
(3)事业收入100万元
(4)其他资金750.7万元,为其他收入750.7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215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2.9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0187.68万元,项目支出5802..67万元。
(二)2018年度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8年度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6204.9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4207.82万元,占87.68%;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31万元,占9.55%;住房保障支出449.86万元,占2.77%。
1、教育支出14207.82万元,主要用于学院开展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449.86万元,主要用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租补贴的支出。
(三)2018年度学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8年度学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3069.0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54.91万元,占61.63%;商品和服务支出4356.04万元,占33.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8.08万元,占5.04%。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8年,学院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安排数为80.26万元,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学院高度重视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和2018-2020年部门支出规划;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编制2018年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继续坚持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68060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公开